親愛的旅遊金作者您好:
感謝您對欣傳媒旅遊金計畫的支持與愛護,為了使旅遊金計畫能永續經營及有效管理,欣傳媒將調整旅遊金點數的使用效期及兌換使用說明,即日起有效,調整內容如下:
旅遊金使用效期
- 自2021年6月1日起,欣傳媒旅遊金點數效期將變更為1年,並於每月最後一日自動清除超過1年未使用之旅遊金點數。
- 為了保護旅遊金作者過去所累積之旅遊金使用權益,於2021年5月31日以前得到的旅遊金點數將有2年的使用效期,最後使用期限為2023年5月31日。
【說明範例】
旅遊金大亨結算至2021年5月31日為止,帳號內累積有520點旅遊金;並於2021年6月及12月分別獲得旅遊金點數50點及100點,旅遊金大亨所擁有的旅遊金點數效期如下。
旅遊金獲得月份 |
旅遊金點數 |
旅遊金兌換期限 |
2021年5月31日前 |
520點 |
2023年5月31日 |
2021年6月30日 |
50 |
2022年6月30日 |
2021年12月31日 |
100 |
2022年12月31日 |
- 當作者進行旅遊金點數兌換時,我們將優先扣除兌換期限最近的點數。以旅遊金大亨為例,大亨決定在2022年3月兌換120點旅遊金之商品時,我們將會扣除兌換期限為2022年6月30日之50點及兌換期限為2022年12月31日之70點。
旅遊金使用說明
- 即日起旅遊金兌換商品統一至欣嚴選辦理,非上架商品不提供兌換。
- 即日起新增更多元的旅遊金兌換方式,會員可使用旅遊金點數「全額」或「部分」兌換。
- 兌換「旅遊金點數+文章」的商品,須在期限內回覆該筆兌換訂單之文章,請由編輯台的「文章綁定訂單產品」欄位選擇該筆訂單資訊,完成文章並通過審核。未完成審核將調降至冷凍艙。
- 兌換「旅遊金點數+文章」的商品所繳交的文章為人工審核機制,請於文章截止日前繳交,相關審核進度皆可於訂單列表中查詢。
- 旅遊金點數與商品價格非為1:1方式計算,若使用「全額旅遊金點數」兌換方式大約為1:10,「旅遊金點數+部分現金」的計算方式按每項商品費用不同而有所調整,惟顧及作者權益及提升旅遊金兌換率之考量下,「旅遊金點數+部分現金」會提供較具優惠的兌換方式。
- 旅遊金點數一經兌換,除了商品缺貨無法出單可取消訂單並退還點數之外,其他原因皆不提供訂單退貨及退點服務,無記名票券遺失恕不補發。
- 「旅遊金點數+部分現金」兌換方式的旅遊金點數一經兌換,如遇商品退貨僅退回現金部分,旅遊金點數不予退還、更換現金或退款。
- 欣傳媒保有修改本計畫辦法及內容之權利;本計畫若有其他未盡事宜,或有任何變更、修改,悉依欣傳媒網站公告為準,不再另行通知。